为纵深推进全县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及“红顶中介”专项整顿,持续深化全县社会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日常运行秩序,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促治作用,持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推动全县社会组织高质量、规范化健康发展,现将我县查处的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一:“澧县雨花石奇石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经查“澧县雨花石奇石协会”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在我县农交会上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奇石收藏、雨花石收藏、雨花石研究、科普宣传活动。澧县民政局依法劝散该组织。
典型案例二:“澧州黄氏宗亲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悬挂协会牌匾。经查“澧州黄氏宗亲联谊会”未在民政部门登记,设置固定办公场所,以社会组织名义违规挂牌。澧县民政局依法劝散该组织,督促该组织负责人将私自悬挂的牌匾予以摘除。
澧县民政局温馨提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按期换届,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可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核验组织资质,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请及时向民政部门举报。
澧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1日
来源:澧县民政局
编辑:余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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