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初一招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行为和秩序,努力达到国家和省市要求2022年小学学校、中小学校必须达到标准班额的目标,坚决遏制学生随意择校现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基本原则
1、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公办学校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分批录取、统筹调剂的方式,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3、以条件定规模,以实际定班额
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坚决杜绝大班额。
4、依法保障原则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军烈属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学。
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
入学条件
①年龄:适龄儿童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②户口: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城区小学划定的招生区域一年以上(时间以行文之日为准,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除外)。
③房屋产权:适龄儿童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小学划定招生区域居住房产证。
公办学校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个别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学生入学的,由县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
第一类:有房有户。有划定区域内房产证、户口,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含2018-2021年拆迁户,有划定区域内拆迁合同);
第二类:有房无户。有划定区域房产证,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第三类:有户无房。有划定区域内户口,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第四类:无房无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城区学位情况,进行整体调剂,安排学位。
1. 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登记学位的;
2. 弄虚作假(学位登记表、户口、房产证和年龄不实)的。
工作程序
1.城区生源调查。5月11日-5月18日,组织城区幼儿园大班幼儿填写《澧县城区一年级学位登记表》(简称《学位登记表》),制定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2.宣传发动。7月1日-7月10日,澧县电视台,澧县融媒体,澧县教育云,各相关公众号,微信平台等展开宣传;各招生学校宣传发动。
3.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
4.现场审核及信息核查。
①学生报名,监护人带“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学生监护人房产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到学校接受审核,交复印件留存学校备查。
②7月10日前,各招生学校可接受咨询登记。7月10日开始,招生学校对校区内有《学位登记表》的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审核,填好统计表,收集《学位登记表》;公办学校对校区内无《学位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可以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审核,填好《现场学位登记表》,并进行统计。对于有《学位登记表》的学生,重复填报《现场学位登记表》,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暂停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下期开学前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调剂安排报名入学。
③芙蓉学校、新河小学、三完小、澧浦明德中心小学,接受有《学位登记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审核(现场需提供用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的用工证明或工资证明等);无《学位登记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上述4所学校现场报名登记,填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学位登记表》,由学校统计并进行现场审核和实地核查,经教育局基教股审核,然后根据城区学位情况,安排学位,8月26日以后,到登记学校领取《通知书》,无《通知书》的学生回原籍就读。
④各公民办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随意超计划招生的,县教育局基教股不予注册学籍。因校区内生源充足,招生班额人数需超过50人,招生班数要超计划的招生学校,应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基教股,基教股报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才能实施。
⑤招生学校收取《学位登记表》、《现场学位登记表》后,视同报名登记学生已预录,两表由招生学校收集存档备查。
⑥因定向支持教育,与政府、教育局、学校有就读协议,按相关条款执行。
5.信息上报。九澧实验小学于7月10日前将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基教股。7月15日后,各公民办学校停止招生报名登记,并将预录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6.信息复核。8月20日前,县教育局基教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招生学校预录和招生信息进行抽样复核。
7.录取公示。8月20日至8月24日,县教育局基教股向各招生学校反馈复核信息,受理各招生学校调整计划申请;8月25-8月27日,各招生学校宣布录取学生名单。监护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向招生学校申请复核,学校通过走访等途径予以核实后,8月28日-29日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处理。招生学校未提交复核报告的,县教育局基教股不予受理。
8.安排入学。秋季开学时,各学校组织学生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均衡编班、组织学生入学。各校按《湖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组织新生注册,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后,建立学籍。
民办学校招生
1.九澧实验小学招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2.7月10日前,九澧实验小学可以接受招生咨询登记,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要严格按计划招生,超员摇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由九澧实验小学提供,留存。
3.九澧实验小学原则上应招收有《学位登记表》的学生,《学位登记表》要收集留存;7月10日后,一律不准招收无《学位登记表》的学生。
工作纪律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相关学校除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化解矛盾之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将予以责任追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生源学校宣传不到位,导致大面积学生错过报名时间的;
2.初中学校核实信息不严造成派位失误的;
3.初中学校负责人把关不严,随意接受非本校学区内学生的。
4.招生学校不经县教育局党组同意,突破计划招生的。
学区范围
校区划分图
小升初招生实施办法↓
入学条件
1.学籍: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户口: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城区初中划定的招生区域一年以上(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除外)。
3.房屋产权: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初中划定招生区域居住房产证。
公办学校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个别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学生入学的,由县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
第一类:有房有户。具有城区小学学籍,有划定区域内房产证、户口(含2018-2021年拆迁户,有划定区域拆迁合同);
第二类:有房无户。具有城区小学学籍,在划定区域内有房产证;
第三类:有户无房。具有城区小学学籍,有划定区域内户口;
第四类:无房无户。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城区学位情况,进行整体调剂,安排学位。
1. 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到登记学位的;
2. 弄虚作假(户口、房产证和学籍不实)的。
工作程序
1.城区生源调查。5月11日-5月18日,组织城区小学(含城区初中学校划定校区内的农村小学)六年级学生填写《澧县城区七年级学位登记表》(简称《学位登记表》),制定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
2.宣传发动。7月1日-7月10日,澧县电视台,澧县融媒体,澧县教育云,各相关公众号,微信平台等展开宣传;各招生学校宣传发动。
3.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
4.现场审核及信息核查。
①学生报名,监护人带“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学生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到学校接受审核,交复印件留存学校备查。
②7月10日前,各招生学校可接受咨询登记。7月10日开始,招生学校对校区内有《学位登记表》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报名登记审核,填好统计表,收集《学位登记表》;公办学校对校区内无《学位登记表》的,可以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审核,填好《现场学位登记表》,并进行统计。对于有《学位登记表》的学生,重复填报《现场学位登记表》,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暂停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下期开学前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调剂安排报名入学。
③城关中学、澧阳中学接受有《学位登记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审核(现场需提供用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的用工证明或工资证明等);无《学位登记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上述2所学校现场报名登记,填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学位登记表》,由学校统计并进行现场审核和实地核查,经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然后根据城区学位情况,安排学位,8月26日以后到登记学校领取《通知书》,无《通知书》的学生回原籍就读。
④各公民办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随意超计划招生的,县教育局基教股不予注册学籍。因校区内生源充足,招生班额人数需超过52人,招生班数要超计划的招生学校,应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基教股,基教股报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才能实施。
⑤招生学校收取《学位登记表》、《现场学位登记表》后,视同报名登记学生已预录,两表由招生学校收集存档备查。
⑥因定向支持教育,与政府、教育局、学校有就读协议,按相关条款执行。
5.信息上报。九澧实验中学于7月10日前将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基教股。7月15日后,各公民办学校停止招生报名登记,并将预录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6.信息复核。8月20日前,县教育局基教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招生学校预录和招生信息进行抽样复核。
7.录取公示。8月20日至8月24日,县教育局基教股向各招生学校反馈复核信息,受理各招生学校调整计划申请;8月25-8月27日,各招生学校宣布录取学生名单。监护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向招生学校申请复核,学校通过走访等途径予以核实后,8月28日-29日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处理。招生学校未提交复核报告的,县教育局基教股不予受理。
8.安排入学。秋季开学时,各学校组织学生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均衡编班、组织学生入学。各校按《湖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组织新生注册,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后,建立学籍。
民办学校招生
1.九澧实验中学招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2.7月10日前,九澧实验中学可以接受招生咨询登记,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要严格按计划招生,超员摇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由九澧实验中学提供,留存。
3.九澧实验中学原则上应招收有《学位登记表》的学生,《学位登记表》要收集留存;招收本县农村小学毕业生不能超过130人;7月10日后,一律不准招收无《学位登记表》的学生。
工作纪律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相关学校除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化解矛盾之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将予以责任追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生源学校宣传不到位,导致大面积学生错过报名时间的;
2.初中学校核实信息不严造成派位失误的;
3.初中学校负责人把关不严,随意接受非本校学区内学生的。
学区范围
校区划分图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城关中学
地址:澧阳街道书院街59号
彭老师13873674778
澧阳中学
地址:澧阳街道黄桥社区双堰路312号
孙老师13975670136
刘老师18773676305
银谷国际实验学校
地址:澧县澧西街道驷马社区护城大道中路
胡老师0736-3321887
澧州实验学校
地址:澧县澧西街道大西门社区
黄老师13875193952(一年级)
龚老师13875102233(一年级)
袁老师13548845465(七年级)
丁老师13975657272(七年级)
九澧教育集团
地址:小学位于澧浦北路(行政中心对面)中学位于澧浦南路襄阳社区
任老师18975665758
一完小
地址:澧县澧阳街道文化街
王老师13974291248
一完小桃花滩分校
地址:澧阳街道解放路与黄桥路交汇处
杨老师13975696056
实验小学
地址:澧阳街道洗墨池路中段(海仔餐馆旁)
任老师13908412068
肖老师13607365918
弘毅学校
地址:澧阳街道芬司街社区人民东路149号
徐老师18673760380
黄桥小学
地址:澧县澧阳街道
王老师13762679480
新河小学
地址:澧阳街道桃花滩西路681号
刘老师18907360882
肖老师15886627374
三完小
地址:澧阳街道兰江路805号
黄老师15973600289
五完小
地址:翊武东路278号
高老师18673634406
澧浦羊古明德中心小学
地址:澧浦街道羊古路
汪老师18273699936
王老师13875168908
澧州翊武学校
地址:澧西街道翊武路1158号
周老师13973654901(一年级)
钟老师13786630446(七年级)
芙蓉学校
地址:澧浦街道办彭家社区(弘康公馆北面)
黄老师13875108133
来源:澧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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