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3—7月,红四军东进与红六军会师,在松、澧一带转战近4个月。其间,在大堰垱核心区、县北部“红军战略走廊”区域内作战,在北二区梦溪、雷公塔,北三区邱家厂、双龙,北四区张家厂(盐井)、复兴厂,西二区大堰垱,西三区金罗、闸口,西四区槐市等地驻扎。
红四军支持党组织、区团(乡)农协及活动在北部山区8支、大堰垱地区6支、东部湖区2支游击武装,建起西二、西四、北二、北三、北四、东三(含原属澧县管辖的安乡安福、安丰)、东四(含原属澧县管辖的安乡焦圻)区共7个区级苏维埃,西一区张公庙、大坪,北二区彭家厂、青泥潭,北一区四合团、铁尺堰、双林等共293个团(乡)级苏维埃政权。这些区、团(乡)苏维埃政权一般坚持到1932年年底左右,最短的10个月,最长的达2年多。
1930年11—12月,红二、六军团分两路攻打澧县,先后两次攻占津市镇、围困澧州城。在红军的支持下,活动在东南部及县城周边的8支游击武装、区团(乡)农协共同努力,建起南二、南三、南四区共3个区级苏维埃政权,北一区曾家河及北四区双龙、复兴等共155个团(乡)级级苏维埃政权。
1930年12月红军撤离,一些红色政权停止活动,但永镇河、九垸、七里湖、毛里湖、渡口等处的团(乡)级苏维埃政权,在逆境中仍坚持到1932年年底左右,最短的亦有8个月。基层政权建设,在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具体做法略有差异,但在组织程序、机构设置、职能确立等方面都大体相同。先期成立的苏维埃政权的工作人员由党组织指定,一些仍由农协代行职能的在1929年秋后逐步有所改进。
1930年进入政权建设大发展时期,苏维埃工作人员大都经基层工农兵贫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团(乡)工农兵贫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10多名委员组成的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从执委中选出主席团,其成员区级有5~7名,乡级有3~5名,村只设主席1名,主席团成员在主席的主持下分别处理日常工作。执委会下,区级设土地、财经、行政、文化等委员会(后称部)及人民法庭、保卫局特派员和赤卫大队部;乡级设土地、财经、行政、文化等委员会(后称部)及人民法庭、赤卫中队部;村级设土地、文化和妇女委员。
红色政权建立后,明确指出了当前任务:执行土地政纲,没收反革命的财产,制裁反革命分子,发展经济,支持革命战争,保卫红色政权和人民利益。区团(乡)级苏维埃政权是澧县最早的人民当家做主的基层政权机关,其建立表明工农大众继大革命后再次登上政治舞台。
来源:《澧县革命老区发展史》
编辑: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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