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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澧县手机报
2017-11-01 19:27:28 字号:

2017年11月1日 星期三
农历九月十三
【导读】
★我县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
★县领导督导“三改四化”路改工程
★我县部署大气污染整治攻坚工作
★我县部署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我县2017年第二期科干班学员在浙江省湖州市委党校接受外训
★我县新殡仪馆正式营运
★我县开展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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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我县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

10月30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会,对部分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文元,副主任淡光兴、刘辉、鲁明金、熊德蓉、陈奇辉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贤松,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欣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来彪列席。会议听取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并现场进行测评。县政府工作部门相关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参会。

★县领导督导“三改四化”路改工程

10月30日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元琴带领县“三改四化”指挥部负责人一行前往路改一期工程翊武西路、解放北路路段,督导路改施工进展情况。目前,翊武西路路基还填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预计下周可进行水稳层铺设,解放北路正在进行最后一部分节点管线下移工作,下周可进入水稳层铺设阶段。

★我县部署大气污染整治攻坚工作

10月31日,全县大气污染整治攻坚部署会召开,县领导金贤松、赵长津、罗先春出席。会议传达全市大气治理紧急调度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前段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县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及农村秸秆焚烧和垃圾填埋焚烧点整治工作,澧阳街道、大堰垱镇、县农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会议指出,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焚烧秸秆,各镇(街)要做到全方位入户宣传,成立巡查队伍,严禁未安装秸秆粉碎装置的收割机具下田作业,要实施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农村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垃圾填埋焚烧点整治工作各镇(街)要把握转运标准,实行垃圾分类减量,确保11月底前完成81个垃圾填埋点整改达标工作。

★我县部署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10月30日,我县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召开,县领导金贤松、徐桢出席。会议要求,各接受安置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提高安置工作政治站位,确保目标,严明纪律,抓好督查,按时完成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据悉,今年我县将安置40名2016年冬季退役的城镇中士和2017年春季退役的上士、四级军士长,接受安置单位将在接到安置派遣单起一个月内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我县2017年第二期科干班学员在浙江省湖州市委党校接受外训

10月28日至11月1日,我县2017年第二期科干班50名学员在浙江省湖州市委党校进行为期5天的“生态文明、美丽乡村”主题外训学习。通过实地学习考察,学员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为在建设新澧州、实现新跨越中吸取经验,在展示自我中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县新殡仪馆正式营运

日前,投资9000万、历时三年兴建的澧县殡仪馆正式营运。新建的县殡仪馆距县城区11公里,位于澧南镇双荷村境内,占地面积75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主要职能为承担遗体守灵、接运、整容、冷藏、火化、骨灰寄存、鲜花布置和个性化殡仪(延伸)服务,是一所集吊唁、火化、骨灰存放、餐饮、住宿于一体的现代化县级殡仪馆。

★我县开展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近日,我县开展集中打击西洞庭湖区域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先后到县宏卫市场、澧州食品城和酒店、农家乐及加工销售场所等地,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否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是否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等行为,并向业主宣传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西洞庭湖区域野生动物栖息地和候鸟迁徙通道安全。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明年3月底。

 

来源:

编辑:郑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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