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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澧县手机报
2017-10-31 17:52:43 字号:

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农历九月十二
【导读】
★县委书记邹如龙到小渡口镇调研指导工作
★县领导调度“三改四化”路改建设工作
★县领导调度点村脱贫攻坚工作 
★我县两居民河道内违法建房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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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县委书记邹如龙到小渡口镇调研指导工作

10月28日,县委书记邹如龙到小渡口镇调研,现场视察该镇戴家湾码头、柳耳坝扩建现场和观音港电排站、朱家湖新区,详细了解集镇规划、朱家湖新区建设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贤松陪同调研。

★县领导调度“三改四化”路改建设工作

日前,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元琴一行到翊武西路和解放北路调度“三改四化”路改建设工作,详细了解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目前各工地都在加班加点赶工期、赶进度。胡元琴要求各标段要抢抓晴好天气,抓紧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县领导调度点村脱贫攻坚工作
                                                             
近日,副县长徐桢带领县卫计局、县四中等单位负责人前往点村码头铺镇红岩村调度脱贫攻坚工作,实地察看该村新建的村部和机耕道施工现场,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对象。徐桢指出,各后盾单位要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完善帮扶计划,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徐桢一行还前往码头铺镇敬老院看望慰问老人。

★我县两居民河道内违法建房被司法拘留

近日,县人民法院会同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梦溪镇派出所,对在河道内违法建房的谢某、李某依法进行司法拘留。据悉,谢某、李某于2016年7月在涔河雷公塔桥南头东西两侧河段河道内违法建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县水利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谢某、李某拒不履行。今年4月,县水利局将该案件移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裁决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依然拒不执行法院裁决,县人民法院遂对谢某、李某进行了司法拘留。今年以来,我县水利部门还先后对10起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3起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

编辑:郑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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