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调解庭的调解,保证履行各项调解协议”当事人丁光选面露微笑的说。这是我镇“3+X”模式创新以来又一起成功调解的案例。
13日上午,由大堰垱镇调解委员会主任覃艾军、副主任杨士华、潘军和成员谭惠平、胡中振组成的调解庭正式开庭,双方当事人丁光选、澧县第五人民医院代表和6名旁听代表参加,双方就澧县第五人民医院新建一栋五层职工公租房,在施工过程中给居民丁光选房屋造成损害一事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陈述了各自主张和诉求,调解委员会针对该项纠纷,结合当事人诉求,设身处地的从双方利益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大堰垱镇“3+X”模式是经省高级法院、司法厅认可,并在全省推广的先进调解模式,在调解矛盾中,党委政府转变角色,成为调解规范的制定者和组织者,充分发挥各群体在化解矛盾中的主体作用,保证调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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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 夏
编辑:郑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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