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廉政责任体系建设,构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长效机制,事关干部作风好坏,决定着干部为民服务的水平。9月24日,县纪委向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印发了“澧县党政干部廉洁履职十条禁令”。
为确保县纪委“十条禁令”收到实效,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永丰乡党委一是第一时间召开全体机关干部、站所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会议,印发了关于执行县纪委“十条禁令”实施意见,对“十条禁令”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结合永丰乡村级、站所财务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特别对机关、站办所今年以来的公务接待等开支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核,对违反相关规定及“十条禁令”的行为严肃追责。三是结合县委《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六项规定》,对机关干部上下班纪律进一步进行了强化,制定了上班值夜签到制度及特殊情况请假制度。四是成立执行“十条禁令”工作专项督导组,由党委书记傅文平亲任组长,纪委书记唐纯柏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凡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和追究。
来源:
编辑:郑波勇
本文链接:http://wap.lxxww.com.cn/content/2014/10/13/6523313.html